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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定10/31(星期四)09:00-16:30辦理之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解析及對被害人之保護服務-第二梯次」、「社工人身安全:社工執業安全的督導角色與責任」課程,因颱風假而調整課程日期,目前課程改期已確定,以下提供課程最新資訊予您參考:
課程名稱: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解析及對被害人之保護服務-第二梯次
課程日期、時間:11/25(星期一)09:00-16:30
課程地點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新明服務據點共用空間(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41號7樓,需搭乘D電梯上樓)
課程名稱:社工人身安全:社工執業安全的督導角色與責任
課程日期、時間:11/28(星期四)09:00-16:30
課程地點: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新明服務據點共用空間(地址:桃園市中壢區民權路41號7樓,需搭乘D電梯上樓)
※ 請您留意此項異動,若因改期無法參訓者還請您再來信或來訊告知,感謝!
造成不便,尚祈見諒。
*此公告已同步發送至參訓者之信箱。